当前位置:[招生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32号)文件精神,经我校2023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对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设招生专业备案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213日—20232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217日前与常州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519-88510537

常州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