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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常州工学院教辅机构,依托学校学科、专业、师资等优质资源,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与服务。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关于继续教育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社会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编制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三、在教务处组织下,编制和申报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与招生方案,主持制定年度招生简章并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划、考察、设立与备案,负责校外教学点的日常管理、教学检查、办学督导、年度考核与评优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大纲审定,每学期组织编制和提交教学进程表,指导和监督办学单位做好学生管理、教学组织、成绩管理与教学资料归档。 六、负责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入学注册、学籍管理、毕业审核和年度优秀学生评优,协助教务处做好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位申请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七、协助二级学院开办“助学二学历”专业,做好“助学二学历”专业教育教学组织管理与毕业审核,协助教务处做好“助学二学历”专业学生学位申请与审核。 八、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牵头申报省培、国培、社会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级会计资格证等政府部门委托的社会考试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 九、组织并协助各二级单位申报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做好全校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社会考试服务项目的立项管理、实施监管和平台备案等相关工作。 十、积极参加学习型社会建设,组织开展社区教育课题申报与研究,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继续教育课题申报和研究,立项建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与课程,依托数字化网络教育教学平台,推进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十二、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各类经费收缴、核算和列支管理,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项目学费收缴、经费分成与拨付,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项目经费分配与汇总统计。 十三、负责本学院党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以及工会、校友等工作,做好学院内部人事、资产、网站和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与组织协调。 十四、负责各二级学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社会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拟定、年度收入指标分解和年度考核评分。 十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