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2026级未报到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6-04-01   浏览次数:16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常州工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和规定期限到各二级学院、校外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否则不能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院拟对2026级未报到的王勇等91名新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并按照规定不再进行电子注册。

公示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4日16: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常州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刘老师,联系电话:0519-88510538。

 

附件:放弃入学资格名单.pdf


 常州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