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常州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对照通知积极推荐,于2021年3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qz@czu.cn。
附件.关于开展常州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和“百姓之星”的通知.doc
附件1.常州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认定标准.docx
附件2.常州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常州市“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doc
附件5.“百姓学习之星”推荐汇总表.doc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