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号及考试地点(01—07考场在辽河路校区玉衡楼B座、08—10考场在巫山路校区4号楼)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三、考生提前15分钟签到进入考场,并按照签到单上的座位号就座。
四、考生可以携带笔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书籍等物品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五、监考人员正式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七、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八、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