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助学二学历”办学规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现将我校2019年“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招生专业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报2019年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拟开办专业及招生人数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助学专业及二学历专业所公布专业目录、我校全日制专业设置和办学实际,我校2019年“助学二学历”拟开办如下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开办学院 |
1 | 日语 | 外国语学院 |
2 | 商务英语 |
3 | 市场营销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 | 财务管理 |
5 | 环境设计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6 | 秘书学 | 人文学院 |
二、招生组织
各二级学院明确“助学二学历”招生负责人和联络员,组织做好本学院“助学二学历”招生宣传发动工作。
各开办学院成立“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小组,明确一位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联络员和开办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编写专业介绍和进行招生宣传。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准备工作阶段(3月—4月中旬)
1. 继续教育学院制定“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方案,发布开办专业申报通知,组织编制招生简章,布置招生工作。
2. 各二级学院成立招生组织,明确招生宣传人员,具体名单于4月25日前报至继续教育学院(样表见附件一、二)。
(二)宣传动员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通过学校橱窗、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宣传,发布招生简章,公布开办专业目录,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学生工作处负责通过学工管理条线发布“助学二学历”招生信息,以便让2018级学生及时了解“助学二学历”报考信息。
3.各二级学院负责发放招生简章、报名须知等招生材料,组织2018级学生召开“助学二学历”专业推介会。各开办学院主动联系其他二级学院,根据开办专业特点进行招生宣传。
(三)报名阶段(5月10日—7月5日)
1.集中报名时间:5月10日—6月30日,学生在“助学二学历”预报名系统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各二级学院对预报名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组织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填写《三方协议书》(见附件三)。6月30前,各二级学院将汇总后的《三方协议书》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3.继续教育学院及时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并于6月30日将审核后的报名结果通知开办学院。
4.7月1日—7月5日,开办学院确认开班专业,按专业填写《“助学二学历”新生注册信息表》(附件四),并将电子版同时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8月31日之前需追加报名的个别学生,由本人直接将相关材料交到继续教育学院)
(四)缴费、注册阶段(9月1日-9月10日)
1.9月11日前,学生务必将第一年学费存入缴费建行卡。
2. 9月11日—9月20日,计划财务处按汇总名单扣款。
3.9月30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将报名学生信息导入“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
(五)班级管理、维护阶段(9月以后)
1. 开办学院为新生班级安排班主任,组织建立班级QQ群,并将班主任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样表见附件五)。
2.开办学院督促新生班级组建班委,并将班委名单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样表见附件六)。
3.开办学院负责对“助学二学历”入学新生进行开学动员,发放“助学二学历”学生手册,组织拍摄班级集体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鲲鹏 邵敏之
联系地址:会馆浜路55号行政楼303室
咨询电话: 89660501(内线:84121),13093180751,13093187995
咨询QQ群:856384955
电子邮箱:wangkp@czu.cn
2019年“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节点要求高。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全面了解工作内容,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教育学院和开办学院将依据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对生源二级学院的招生组织和宣传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部联系咨询。
附件一:2019年“助学二学历”招生宣传人员(样表).xlsx
附件二:2019年“助学二学历”招生工作小组(样表).doc
附件三:“助学二学历”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协议书.docx
附件四:“助学二学历”专业班级班主任名单(样表).xlsx
附件五:“助学二学历”专业班级班委名单.xlsx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